海南出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工作规则(试行)


原标题:海南出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工作规则(试行)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20日消息(记者 谭琦 通讯员 尹建军)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深化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8月13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海南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明确,一是在原有的基础重新拓展业务受理范围,由原来的二手房的买卖、互换、赠与拓展到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的大部分转移过户业务都纳入一窗受理范围。二是重新优化调整业务流程,对现有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强调并行审查模式,细化审查时限,创新工作方式,并鼓励探索“一小时”即办件模式。三是提出综合协调机制、互联网+政务运行机制、集中式标准化管理机制、监督通报机制保障机制,建立了从横向到纵向的全方位保障模式,有效保障一窗受理的工作运转。

《规则》的下发将切实解决现行一窗受理工作中存在问题,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由专门窗口办理模式向综合窗口办理模式转变,以“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作为工作目标,全面提升一窗受理工作效能,让企业、办事群众切实感受到不动产登记“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捷高效。同时,重新理顺和明确省级部门和市县办理机构职责,强调人员到位、审批权限到位、材料管理到位职责“三到位”。(谭琦 尹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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